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对2024级未报到新生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公告

  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和《荆门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》规定,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,应当向学校招生处和学工处办理书面请假手续,事假不得超过2周,病假不超过1个月。事假收假日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8日,病假收假日期不得晚于2024年10月19日。


 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
  特此公告。


  招生处
  学工处
  2024年9月29日